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内容 >> 最新工商资讯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浏览次数:3651 | 发布时间:2021-11-27 11:44:0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除股东人数、股东出资额、出资期限、不设股东会与标准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外,其他与标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基本相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万元,而不是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前一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注册资本,不允许分期缴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不设股东会,股东决定由股东个人签署。从注册资本限额和出资期限可见,《公司法》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比标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要高得多,这体现了《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这吝种独特意义的公司的严格要求。《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考虑方便投资人投资,设定严格的条件是考虑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除上述提到的区别外,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与标准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再无区别。

上一篇: 2022年上海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流程
下一篇: 商事登记与商主体资格、营业资格的关系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alt=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alt=

    官方微信

  • © 2024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提供上海注册公司注册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注册等工商登记服务! 隐私权政策 企业博客 网站地图 沪ICP备13033183号
    总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免费咨询电话:13391149099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150-2138-4888
    ×
    电话咨询:1502138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