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是否具有正当目的的案例分析
浏览次数:6363 | 发布时间:2016-01-16 22:04:56
2004年1月,张某某与香港A公司等6股东设立了B公司,张某某的股份份额为32%,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技术含量特种工业缝纫机的生产。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投资方各委派1名;董事长1名由港A公司委派、副董事长1名由张某某委派;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理5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公司成立后,张某某经董事会聘请,任公司总经理。
2008年11月17日经董事会决议,免除了张某某的总经理职务。2009年2月12日,张某某向被告B公司提交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报告,认为长期以来公司从未将财务状况向其披露,2008年在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的情况下,公司董事长由李某变更为冯某,并更换了公司财务章,因对司设立以来的巨额资金的使用及财务收支有疑虑,要求查阅公司历年来的会计账簿。
2009年2月19日,B公司出具回复函拒绝了张某某要求查阅公司会计簿的请求,理由是:张某某涉嫌侵占公司机器设备和公司巨额款项,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即将进行后续报案,为防止账簿灭失和相关人员串供而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另外公司处于全面停产阶段,而在之前公司正常生产时期,系张某某指派家属周某某担任财务主管,对公司财务账册和报表是经常查阅和知悉知悉内容的。
2009年8月13日,张某某起诉要求被告向其提供自被告公司设立起起诉日止被告公司的会计账簿。
院另查明:张某某妻子周某某系C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和A公均生产经营工业缝纫机,张某某亦参与了C公司的经营管理。另外,B公司从2008年6月起处于停业状态,但仍在建造新厂房。
2009年7月16日,被告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归还从B公司借出的注册资本金438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87. 6万元,法院于同日受理了该案,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去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其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有权拒绝。故原告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讼诗求。
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是股东实现股东知情权的有效途径,但该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而本案中,原告张某某查阅会计账簿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不应予以支持。且原若主张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则可以通过查阅、复制公司的会计财务报告达到该目的,并非必须查阅会计账簿。
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老字号工商登记代理注册机构,十多年专业代理注册上海公司,提供上海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内资企业注册、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注册医疗器械公司、个体工商户注册及上海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累计代理注册各类公司企业5万余家。提供的上海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规范透明,同时保障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全力响应国家号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程服务,特殊行业出照快,免费提供注册地址。欢迎垂询!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注册公司官网:http://www.zcgsh.com/ 咨询电话:021-54205219 021-5459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