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大增值电信服务开放体现在哪些方面?
浏览次数:4979 | 发布时间:2015-02-04 23:24:42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大增值电信服务开放体现在哪些方面?
电信增值业务也称为增强型业务,是电信业务的一种,指利用公用电信网络的资源和其他通信设备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根据我国《电信管理条例》的定义,增值电信业务包括以下内容:电子邮件、语音信箱、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电子数据交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增直传真、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自贸试验区在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方面的以下领域推动增值电信业务进一步试点对外开放:
(1)已经对WTO承诺开放放,但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信息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股比可试点突破50%。其中信息服务业务仅含应用商店。
(2)新增试点开放四项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国内互联网虚拟用网业务。其中,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外资股比叮突破50%;国內且跃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3)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5%。
(4)申请经营上述电信业务的企业注册地和服务设施须设在试验区内。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服务范围定在试验区内,其他业务的服务范围可以面向全国。
目前,在试验区外仍然实行电信业务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条例》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外商投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未取得电信业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在区外投资增值电信业务有严格的持股比例限制。根据《外商投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中的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50%。
试验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经营者为在试验区依法设立的公司;第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第三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第四,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第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技术方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其中服务设施须设在试验区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第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试验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父申请。上海巾趟佰當埋局应当目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批复》(有效期暂定为3年)。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向申请企业颁发试点批复后,应当在1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海市通信管理局对试验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实行锻制度。外商资电信企业应在报告年的次年第一季度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报送下列年检材料。上海市应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其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电信资费、服务质量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