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对企业性质问题的解释
浏览次数:5740 | 发布时间:2014-10-22 09:55:37张五常对企业性质问题的解释
对企业性质问题的解释,张五常(1983)首先认同科斯关于企业与市场是契约安排的两种不同形式的说法,但他进一步指出,企业并非是用权威这种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而产生的,相反,企业也是由一系列市场契约关系构成的,所不同的是,企业是在用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或者说是“一种契约取代另一种契约”。企业的本质也是一种契约。企业通过在要素市场上购买各类要素组织生产,形成一系列要素契约关系,从而把产品市场契约内部化。同时,张五常也认为,企业这种契约关系的产生也是因为能够节省交易费用,当中间产品的交易费用过高时,企业对场的替代就会发生。在缺乏企业的情况下,要素所有者直接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部件和组成部分出售给消费者会产生高昂的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