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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入职培训试用期制度

浏览次数:4089 | 发布时间:2014-10-10 10:41:57

 


1.入职培训。
(1)员工人职后应接受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导向培训”。公司人力资源部以用人部门将根据需要,采用抽查或全体所员工测试的形式,评价新员工对,各方面的了解程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试用期转正审批条件之一。
(2)新员工应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以下方面。
A.公司背景、公司理念、发展史、主要业务形式。
B.本部门职能、发展方向和模式。
C.明确岗位专业要求及工作内容。
D.公司其他部门主要职能及沟通方式。
2.试用期。
(1)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若该期间的工作表现未达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延长或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表现突出或特殊岗位者,可给予提前转正或免除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公司及员工双方可提前一周时间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劳动系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3)试用期内,部门需指定一名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担任新员工的导师,以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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