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发行公司债券
浏览次数:4581 | 发布时间:2014-10-08 09:36:001.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是公司为弥补自有资本的不足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借款,具有有偿性和限定性的特点。所谓有偿性,是指公司能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支配这笔资金,到期不仅要如数偿还,而且不论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都必须按事先规定的利息率支付利息。限定性是指款只能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不能任意支配和挪用,如果债权人发现公司有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这笔资金的情况,有权收回贷款。各国公司法都定,公司利润要首先偿还贷款,公司利润只有在偿还应付贷款后才能用于偿还公司债、发放股息和红利等。公司如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债权人有权按合同规定要求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变现或展期。
2.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债务叫做公司。公司债和股份一样,都是公司筹资的方式,但二者也存在明显的区别:第一,公司债所表示的只是一种债权,债权人无权过问发行者的业务;第二,公司债收取利息,是公司的固定支出,应在股利之前支付,当公司破产清算时,必须首先偿还公司债;第三,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债权人)风险较小,除了获得固定的利息外,到期还可以收回本金;第四,公司债的利息以进入费用,从而冲减利润而少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