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3642 | 发布时间:2014-10-03 10:23:26有限责任公司由一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机关也较为简单,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有限责任\司一般适用于中、小规模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在织与经营上具有封闭性和非公开性,其设立程序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向社会公开。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性质的公司,法律对股东益的转让有较严格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