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年检
浏览次数:4676 | 发布时间:2014-08-23 12:03:54所谓集中式年检,是指法律规定在每年的固定时间范围内集中办理全国的公司年度检验。目前,世界上建立了年检制度的国家,大部分均实行集中式年检。例如,澳大利亚实行集中式年检,时间是安排在每年的8—10月。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发达,澳大利亚正在着手其公司年检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年检的方式改革。具体做法是,由公司上海注册公司机关在年检期内将公司年度报告表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发给企业。公司上海注册公司的有关事项如有变化,企业在表格上进行修改后发回上海注册公司机关;如果没有变化,则企业不必向上海注册公司机关作出回应。企业如实申报和不作回应,都视为通过年检。如果公司上海注册公司事项发生变化而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将以商业欺诈罪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澳大利亚的年检内容和形式非常简单,没有给上海注册公司机关和公司增添负担。又由于有法律的强制力作保障,所以,澳大利亚的年检也不会走过场。我国也是实行集中式年检。根据我国《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年检的起止日期是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应参加年检的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年检主管机关报送规定的年检材料,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如果在规定的年检截止日期之公司仍未申报参加年检的,则将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经过年检主管机关公告后30日内仍不申报参加年检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