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不实的社会危害性
浏览次数:4290 | 发布时间:2013-12-05 17:41:44注册资本不实无疑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首先,注册资本不实的直接后果是骗取了注册上海公司的登记机关的登记,不仅使不合格的公司得以成立,使有瑕疵的主体混迹于市场之间进行招摇撞骗,危害社会秩序,而且因为其虚假行为经过登记而具有公信力,欺骗了社会公众,损害了公司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根上破坏了寥效能;其次,由于出资不实,出资没有到位,使公司缺乏足够的财产能力从事经营活动,在出现,因而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大量发生经营纠纷和债务纠纷的祸根;再次,资本不实还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判决和执行。由于缺乏注册资本保障,容易产生纠纷,因而发生诉讼的几率就高,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缺乏产能力的公司往往也束手无策,不仅影响在审理过程中的举证,更影响对判决的执行。现实中大量的执行难案件都与注册资本在登记时即出现瑕疵的公司有关。这种现象对我国司法的权威性已形成了巨大的损伤;最后,注册资本不实使得商业欺诈行为具有极大的隐蔽性,不利于及时查处。不少投资人本着的想法是:通过骗取登记,成立公司,获得进入市场的合法通行证,之后玩“空手道”,到处以登记为幌子拉项目,套资金,能上则上,不能上就卷起资金溜号,或者将本来就没有真正投入的公司关门大吉,至于债务则能逃就逃,能赖就赖。可以说,公司登记时虚假出资是现实中欺骗经营和债务纠纷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