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怎样申报缴纳所得税
浏览次数:4863 | 发布时间:2013-11-30 15:04:25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天以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每次取得所得以后15天之内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天以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每次取得所得以后15天之内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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