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内容 >> 最新工商资讯 >>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浏览次数:4566 | 发布时间:2013-11-07 20:39:03

从事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工业企业,i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
上述从业人数,)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息额按照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十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卣=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指标。
纳税年度终了以后,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企业当年的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果企业当年的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已经减征了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应当补缴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上述规定只适用具备得额条件的居民企业。按照规定采用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以前税率。
2012年至2015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对这方面的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咨询关于注册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注册方面的问题,请随时联系上海骞隆代理注册公司,我们将尽心尽力,热情专业解答和热情服务!期待您的来电!

 

上一篇: 关于我们
下一篇: 上海如何注册网络公司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alt=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alt=

    官方微信

  • © 2024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提供上海注册公司注册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注册等工商登记服务! 隐私权政策 企业博客 网站地图 沪ICP备13033183号
    总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免费咨询电话:13391149099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150-2138-4888
    ×
    电话咨询:1502138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