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内容 >> 如何注册公司 >> 关于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关于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浏览次数:5347 | 发布时间:2013-11-05 11:26:1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的义务,不得为有失忠诚的行为,这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格要求的核心。忠诚义务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从事公司业务过程中,一心为公司谋求利益,像处理个人事务一样去处理公司的各项事务。
关于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公司秘密指公司尚未公开的对公司有益的各种信息,包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尚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所掌握的对公司具有实际利用价值的,不被他人所知悉并实施了保密措施的经营、技术信息。其他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指公司尚未公布的财务信息、投资信息、并购信息、股权变动信息和重组信息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掌握或知晓公司的秘密,如果擅自披露这些信息,就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对公司不忠诚的表现。
关于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交易佣金是指交易双方以外的人因介绍、协助交易而获得的报酬,或者说是交易一方或双方支付给居间的酬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代表公司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不得向对方索要佣金,公司也不得向其支付佣金,因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是公司的雇员,公司向其支付薪金。如果确实发生交易对方给付佣金的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将佣金交归公司,不得据为己有。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这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不忠诚的警示,同时也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旦作出对公司不忠诚的行为,从经济利益上对公司的一种救济,对行为人的一种惩罚。公司有权向作出《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行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追收其因此所获得的收入。

如果对这方面的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咨询关于注册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注册方面的问题,请随时联系上海骞隆咨询,我们将尽心尽力,热情专业解答和热情服务!期待您的来电!

 

上一篇: 关于我们
下一篇: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alt=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alt=

    官方微信

  • © 2024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提供上海注册公司注册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注册等工商登记服务! 隐私权政策 企业博客 网站地图 沪ICP备13033183号
    总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免费咨询电话:13391149099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150-2138-4888
    ×
    电话咨询:1502138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