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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申请人及《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浏览次数:4562 | 发布时间:2013-11-04 13:32:41

企业破产案件必须有申请人,债务人自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自己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公司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破产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
《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诸如合伙企业、个体企业,不适用《企业破产法》。这是因为,非法人企业的出资者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因此,不需要也不能向其提供清偿企业债务的法律救济。在我国法人企业包括依公司法登记成立的各种类型的公司,以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非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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